《复议程序》共二十一条,修订重点包含以下内容:
二是强化对行政复议的权柄约束和审视。贯彻落实中间相关要求,完善行政复议决定集体审议等内容。
四是充分保障请求人的合法权益。外汇行政复议机关推行行政复议职责,遵照合法、公正、公示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坚持有错必纠,保障法律、律例的正确实施。
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〕第2号
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《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》
为贯彻落实中间关于增速建设法治z府的相关要求,深刻推动依法行政,日前,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《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》(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〔2020〕第2号,以下简称《复议程序》)。
《复议程序》共二十一条,修订重点包含以下内容:
一是标准外汇行政复议工作程序。依据《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等法律律例,连结外汇经管部分实际,细化从复议请求、受理、检查到作出复议决定等行政复议实施程序,保障复议程序合律例范有序。
二是强化对行政复议的权柄约束和审视。贯彻落实中间相关要求,完善行政复议决定集体审议等内容。
三是删除与现行外汇经管政策不相顺应的内容。如涉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等的条款。
四是充分保障请求人的合法权益。外汇市场行政复议机关推行行政复议职责,遵照合法、公正、公示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坚持有错必纠,保障法律、律例的正确实施。
《复议程序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<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>的关照》(汇发〔2002〕80号)同时删除。